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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坛医院新院区设备间辅设活动地板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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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天坛医院新院区设备间辅设活动地板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天坛医院新院区设备间辅设活动地板工程项目

机构项目编号:TC180V61M

项目联系人:曹武宁

项目联系电话:010-82467931

行政区域:北京市东城区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7098080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6号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467931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品目:B0399其他工程准备

行业划分:E-建筑业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8月14日

更正日期:2018年8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天坛医院新院区设备间辅设活动地板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原公告项目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1808/t20180814_10470748.htm

更正事项、内容:

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更正为:“天坛医院新院区143个弱电间和1个电话机房铺设抗静电地板,地板面积1254平方米;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施工面积:1254平方米;合同形式:固定单价”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  经营状况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  没有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行为;

5  凡受托直接或间接为本次磋商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6  磋商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7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8  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以上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

9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凡满足上述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持法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名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购买磋商文件。(未按上述要求从其他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并登记备案且不能参与本次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2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4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8月27日下午14: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